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职工教育经费在税前如何计算扣除?)
发布时间:2024-11-12 14:28:02来源: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标准及相关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企业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 号)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如,某企业 2024 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 5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30 万元。首先计算扣除限额:扣除限额 = 500 万元 × 8% = 40 万元。由于实际支出 30 万元小于扣除限额 40 万元,所以该企业 2024 年可以在税前扣除 30 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剩余的 10 万元(40 万元 - 30 万元)扣除限额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特殊行业扣除标准: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规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航空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29 号)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一般企业扣除标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 号)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如,某企业 2024 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 5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 30 万元。首先计算扣除限额:扣除限额 = 500 万元 × 8% = 40 万元。由于实际支出 30 万元小于扣除限额 40 万元,所以该企业 2024 年可以在税前扣除 30 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剩余的 10 万元(40 万元 - 30 万元)扣除限额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特殊行业扣除标准: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规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航空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29 号)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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